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4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云南考區(q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0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全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4 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云南考區(q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0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全程實行告知承諾制。根據(jù)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須承諾填報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
本次考試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
報考人員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地須在云南省區(qū)域內,滿足其一,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在云南考區(qū)報考。考試管理部門將會同行業(yè)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部門,嚴格核查報名材料,嚴厲打擊有組織的跨區(qū)域團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為。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一)考試時間與科目
日期 |
類型 |
級別 |
時間 |
科目 |
語種 |
11月
14日
|
口譯 |
三級 |
09:00—10:00 |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 |
英、日、俄、
德、法、西、
阿、朝/韓 |
10:30—11:00 |
三級《口譯實務》 |
一級 |
10:30—11:30 |
一級《口譯實務》 |
二級 |
13:30—14:30 |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 |
15:00—16:00 |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zhèn)髯g) |
二級《口譯實務》(同聲傳譯) |
英 |
筆譯 |
二、三級(視情況安排) |
09:00-11:00 |
《筆譯綜合能力》 |
英 |
13:30-16:30 |
《筆譯實務》 |
英 |
11月
15日
|
筆譯 |
一、二、三級 |
09:00-11:00 |
《筆譯綜合能力》 |
英、日、俄、
德、法、西、
阿、朝/韓 |
13:30-16:30 |
《筆譯實務》 |
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共8個語種,每個語種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zhèn)髯g”“同聲傳譯”2個專業(yè)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zhèn)髯g”“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zhèn)髯g”。
所有科目均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犊谧g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xiàn)場錄音的作答方式。筆譯應試人員使用鼠標、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xù)組織,
兩科目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二)考試地點
考試具體地點、筆譯考試具體考試時間(批次)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要求
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的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恪守職業(yè)道德,須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已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已評聘專業(yè)翻譯職務。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yè)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考試。
(二)免試一科條件
已取得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的人員,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在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含應屆畢業(yè)生)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截至2019年底,全國259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
四、報名時間及流程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網(wǎng)上注冊、報名、繳費。
(一)報名時間節(jié)點
1.報名時間:9月8日09:00—9月15日17:00;
2.繳費時間:9月8日09:00—9月17日17:00。
(二)報名網(wǎng)址
網(wǎng)址為: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
(三)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按系統(tǒng)提示選擇“云南省”填寫報考信息。
1.網(wǎng)上注冊
(1)點擊“注冊”按鈕,進入報名協(xié)議界面,認真閱讀并接受報名協(xié)議。
(2)閱讀“注冊須知”后點擊“下一步”按鈕,進入注冊信息錄入界面,按照右側顯示“錄入說明”錄入數(shù)據(jù),完成后輸入驗證碼,點擊“提交”按鈕,再次確認個人信息,驗證無誤后完成注冊信息錄入。報考人員應保存好個人注冊用戶名及密碼,以免影響后續(xù)報名工作。
(3)報名系統(tǒng)自動核驗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4)考生需使用從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的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進行照片處理(只有審核工具軟件處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識別,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照片要求:近期白底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新注冊考生須按新要求提交白底照片,
原已注冊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繼續(xù)使用。
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繳費確認后報名信息(含照片)不可修改??荚嚭细窈?,報考人員網(wǎng)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不得修改。
2.網(wǎng)上報名
報考人員確定自己符合報考條件后進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報名時應仔細閱讀相關提示信息和誠信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核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操作。
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還需在報名系統(tǒng)內上傳符合免試條件的相關證書電子照片。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應根據(jù)本人報名至考試時穩(wěn)定居住地就近選擇“州市”和“核查點”。
3.網(wǎng)上繳費
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核驗后即可網(wǎng)上繳費,確認已繳費即視為報名成功。根據(jù)《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函》(云發(fā)改收費函〔2019〕275號)規(guī)定,筆譯考試收費標準為:《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筆譯實務》科目每人65元??谧g考試考試費標準為:三級口譯每人每科170元,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每人每科180元,一級口譯每人每科380元,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80元。
4.準考證打印
11月9日起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并認真閱讀和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yè)資格制度規(guī)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guī)定。報名時有義務如實提交本人相關信息,
并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內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2.
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在線核驗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提交注冊信息
24小時后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3.
己注冊的報考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報考前應提前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交補充信息
24小時后可登錄系統(tǒng)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4.
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不通過的報考人員,在確認本人學歷信息真實、有效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前提下,報名期間在報名系統(tǒng)內可直接進行后續(xù)報名操作,并按要求上傳與本人填報信息一致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電子照片。
5.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地在云南省區(qū)域內的人員方可報名參加考試。
資格審核部門通過國家數(shù)據(jù)共享交換平臺對報考人員的戶籍、社保及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情況的,按虛假承諾處理。
6.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須進行現(xiàn)場資格核查,現(xiàn)場核查地點:云南人才市場培訓部(人民中路170號),咨詢電話:0871—63643756。現(xiàn)場核查時間:9月8日上午09:00至9月15日下午17:00內的工作時間?,F(xiàn)場核查需準備的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提供免試條件相對應的證明材料。
7.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核查部門要求辦理相關事項的,按報名無效或成績無效處理。已完成報名的,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8.
對免試一科的在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不再要求提供在讀證明材料。此類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統(tǒng)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外文局核驗、確認免試資格。發(fā)現(xiàn)有虛報情況的,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五、成績管理、公示及證書領取
(一)成績查詢
考試60日后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該網(wǎng)站時間為準。
(二)成績管理
此項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口譯考試的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現(xiàn)場資格核查的;
3.無法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guī)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三)公示
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jiān)督舉報。同時,還將抽取部分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核查。
(四)證書領取
證書領取方式分為郵寄領取和現(xiàn)場領取。公示期滿,選擇郵寄領取證書的人員自行登錄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yn.gov.cn/ynrsksw)左側“網(wǎng)上考務”欄目中的“證書辦理”按鈕,選擇證書郵寄。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選擇證書郵寄的,由本人到報名點現(xiàn)場領取證書,不得由他人代領。
六、資格核查
資格核查貫穿報名、考試、證書辦理及執(zhí)業(yè)等全過程,考試管理部門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將通過國家數(shù)據(jù)共享交換平臺、社保數(shù)據(jù)比對、現(xiàn)場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戶籍、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核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和屬地化管理要求。報名結束至考試前,核查不通過的,報名無效;考試成績公布后,核查不通過的,成績無效;領取資格證書后,經(jīng)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屬地化管理要求的,證書無效。
對不實填報、虛假承諾、違規(guī)參考等行為將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lián)合懲戒。失信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考試大綱
2020年版翻譯考試各語種、級別、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網(wǎng)(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陕?lián)系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云南代理發(fā)行站(聯(lián)系電話:0871—63623329)
八、重要提示
(一)考試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的為準,考試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fā)布的官方網(wǎng)站為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yn.gov.cn/ynrsksw),網(wǎng)絡報名和成績發(fā)布官方網(wǎng)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
(二)申領健康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考生應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考試時需持綠色健康碼進場,并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須提供入境14天隔離證明和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忌鷳龊米晕曳雷o,在考前兩周內,應盡量避免離開考點所在地區(qū),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導致健康碼異常,為正常參考帶來不便。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有關要求請及時關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yn.gov.cn/ynrsksw)。
(三)報考人員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應試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考試中要保護好自己的答題信息,防止被抄襲。
(五)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一致)進入考場。翻譯考試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口譯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筆譯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六)應試人員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除上述物品外,嚴禁將各類手表和各種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用具(如各類手機、電子手環(huán)等)、與考試相關的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七)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 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朝鮮語/韓國語(朝鮮語)-Microsoft IME &朝鮮語。
(八)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犊谧g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九)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等。
(十)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wǎng)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難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語種、同級別、同科目的翻譯考試。
(十一)客觀題部分采用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無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請。主觀題部分核查時間及方式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十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jīng)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fā)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修改聯(lián)系方式信息。
(十三)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根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有關規(guī)定,給予其當次該科考試成績無效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五年或長期等處理。
投訴舉報電話:0871—63632444、63630349
投訴舉報郵箱:ynrsksw2017@163.com
附件: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2.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誠信承諾書
云南人事考試院
2020年9月1日
附件1: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249所)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1 |
安徽大學 |
23 |
華北電力大學 |
45 |
蘭州大學 |
67 |
河北大學 |
2 |
安徽師范大學 |
24 |
外交學院 |
46 |
西北師范大學 |
68 |
華北理工大學 |
3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25 |
中國科學院大學 |
47 |
蘭州交通大學 |
69 |
河北師范大學 |
4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26 |
北京工商大學 |
48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70 |
燕山大學 |
5 |
安徽工業(yè)大學 |
27 |
首都經(jīng)濟貿易大學 |
49 |
中山大學 |
71 |
河北傳媒學院 |
6 |
安徽理工大學 |
28 |
中國傳媒大學 |
50 |
華南理工大學 |
72 |
河北工業(yè)大學 |
7 |
安徽工程大學 |
29 |
中國人民大學 |
51 |
華南師范大學 |
73 |
河北科技大學 |
8 |
安慶師范大學 |
30 |
中國政法大學 |
52 |
暨南大學 |
74 |
河北經(jīng)貿大學 |
9 |
北京大學 |
31 |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 |
53 |
廣東工業(yè)大學 |
75 |
河北農業(yè)大學 |
1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32 |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
54 |
華南農業(yè)大學 |
76 |
信息工程大學洛陽校區(qū) |
11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3 |
中央民族大學 |
55 |
廣西大學 |
77 |
河南大學 |
1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34 |
西南大學 |
56 |
廣西民族大學 |
78 |
河南科技大學 |
13 |
北京師范大學 |
35 |
四川外國語大學 |
57 |
廣西師范大學 |
79 |
河南師范大學 |
14 |
北京語言大學 |
36 |
西南政法大學 |
58 |
廣西科技大學 |
80 |
信陽師范學院 |
15 |
對外經(jīng)濟貿易大學 |
37 |
重慶大學 |
59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81 |
鄭州大學 |
16 |
首都師范大學 |
38 |
重慶師范大學 |
60 |
桂林理工大學 |
82 |
河南農業(yè)大學 |
17 |
北京交通大學 |
39 |
重慶醫(yī)科大學 |
61 |
廣西師范學院 |
83 |
河南中醫(yī)學院 |
18 |
北京科技大學 |
40 |
重慶郵電大學 |
62 |
貴州大學 |
84 |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
19 |
北京理工大學 |
41 |
廈門大學 |
63 |
貴州師范大學 |
85 |
鄭州輕工業(yè)學院 |
20 |
北京林業(yè)大學 |
42 |
福建師范大學 |
64 |
貴州財經(jīng)大學 |
86 |
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 |
21 |
北京郵電大學 |
43 |
福州大學 |
65 |
海南大學 |
87 |
黑龍江大學 |
22 |
國際關系學院 |
44 |
華僑大學 |
66 |
海南師范大學 |
88 |
東北林業(yè)大學 |
89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118 |
湖南工業(yè)大學 |
147 |
江西財經(jīng)大學 |
176 |
山東科技大學 |
90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119 |
東北師范大學 |
148 |
景德鎮(zhèn)陶瓷大學 |
177 |
山東師范大學 |
91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20 |
吉林大學 |
149 |
贛南師范大學 |
178 |
煙臺大學 |
92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21 |
延邊大學 |
150 |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
179 |
中國石油大學 |
93 |
牡丹江師范學院 |
122 |
吉林師范大學 |
151 |
大連外國語大學 |
180 |
山東建筑大學 |
94 |
華中師范大學 |
123 |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 |
152 |
大連海事大學 |
181 |
齊魯工業(yè)大學 |
95 |
武漢大學 |
124 |
長春師范大學 |
153 |
大連理工大學 |
182 |
山東理工大學 |
96 |
湖北大學 |
125 |
東北電力大學 |
154 |
東北大學 |
183 |
山西大學 |
97 |
華中科技大學 |
126 |
長春大學 |
155 |
遼寧大學 |
184 |
山西師范大學 |
98 |
三峽大學 |
127 |
南京大學 |
156 |
遼寧師范大學 |
185 |
太原理工大學 |
99 |
武漢理工大學 |
128 |
南京師范大學 |
157 |
沈陽師范大學 |
186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100 |
中國地質大學 |
129 |
蘇州大學 |
158 |
大連海洋大學 |
187 |
陜西師范大學 |
101 |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130 |
東南大學 |
159 |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
188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02 |
中南民族大學 |
131 |
河海大學 |
160 |
沈陽建筑大學 |
189 |
西安交通大學 |
103 |
華中農業(yè)大學 |
132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161 |
沈陽理工大學 |
190 |
西北大學 |
104 |
武漢工程大學 |
133 |
南京理工大學 |
162 |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
191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105 |
武漢科技大學 |
134 |
南京農業(yè)大學 |
163 |
內蒙古大學 |
192 |
空軍工程大學 |
106 |
湖北中醫(yī)藥大學 |
135 |
江蘇師范大學 |
164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193 |
陜西科技大學 |
107 |
武漢紡織大學 |
136 |
揚州大學 |
165 |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 |
194 |
西安理工大學 |
108 |
湖南師范大學 |
137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166 |
寧夏大學 |
195 |
西安石油大學 |
109 |
中南大學 |
138 |
解放軍國際關系學院 |
167 |
山東大學 |
196 |
西北政法大學 |
110 |
湖南大學 |
139 |
南京林業(yè)大學 |
168 |
中國海洋大學 |
197 |
西安科技大學 |
111 |
長沙理工大學 |
140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169 |
濟南大學 |
198 |
西安工程大學 |
112 |
湖南科技大學 |
141 |
南京郵電大學 |
170 |
聊城大學 |
199 |
延安大學 |
113 |
湘潭大學 |
142 |
江西師范大學 |
171 |
魯東大學 |
200 |
西安郵電大學 |
114 |
中南林業(yè)科技大學 |
143 |
南昌大學 |
172 |
青島大學 |
201 |
西藏民族大學 |
115 |
吉首大學 |
144 |
華東交通大學 |
173 |
青島科技大學 |
202 |
復旦大學 |
116 |
湖南農業(yè)大學 |
145 |
南昌航空大學 |
174 |
曲阜師范大學 |
203 |
上海交通大學 |
117 |
南華大學 |
146 |
江西理工大學 |
175 |
山東財經(jīng)大學 |
204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205 |
同濟大學 |
217 |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
229 |
南開大學 |
241 |
昆明理工大學 |
206 |
華東師范大學 |
218 |
四川大學 |
230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242 |
云南農業(yè)大學 |
207 |
東華大學 |
219 |
成都理工大學 |
231 |
天津財經(jīng)大學 |
243 |
寧波大學 |
208 |
上海大學 |
220 |
電子科技大學 |
232 |
天津大學 |
244 |
浙江大學 |
209 |
上海對外經(jīng)貿大學 |
221 |
四川師范大學 |
233 |
天津理工大學 |
245 |
浙江工商大學 |
210 |
上海海事大學 |
222 |
西華大學 |
234 |
天津師范大學 |
246 |
浙江師范大學 |
211 |
上海理工大學 |
223 |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
235 |
中國民航大學 |
247 |
浙江理工大學 |
212 |
上海師范大學 |
224 |
西南交通大學 |
236 |
新疆大學 |
248 |
杭州師范大學 |
213 |
華東理工大學 |
225 |
西南科技大學 |
237 |
新疆師范大學 |
249 |
浙江財經(jīng)大學 |
214 |
華東政法大學 |
226 |
西南石油大學 |
238 |
云南大學 |
|
|
215 |
上海中醫(yī)藥大學 |
227 |
西南民族大學 |
239 |
云南民族大學 |
|
|
216 |
上海海洋大學 |
228 |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
240 |
云南師范大學 |
|
|
附件2:
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
誠信承諾書
報考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
現(xiàn)戶籍所在地: 。
年取得 專業(yè) (大專/本科等)學歷,從事專業(yè)工作共 年。
本人畢業(yè)證書編號: 。
本人社會保障卡編號: 。
現(xiàn)報考 年度 考試,考試級為
考生承諾 |
本人已認真閱讀考試公告及《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本人鄭重承諾:已經(jīng)知曉規(guī)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jīng)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本人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并自愿接受相關處理。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審核 |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經(jīng)辦人: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
注:表格內考生、經(jīng)辦人應簽名單位應蓋章,否則不予受理。